
《通知》将3G网络建设工作提到国家提升通信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相关产业竞争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实现扩内需保增长促就业等工作重要举措的高度,整合各方力量,从规划、环评、基础保障、财税、科技、监管等方面全方位支持3G网络建设。一是统筹规划3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电信企业尽快完成全省电信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并会同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等部门,将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各级城乡规划和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要明确为通信建设配套预留站址资源,并保证电信企业平等进入;现有城乡规划未包含通信基础设施的,要限时进行补充完善;各地在开展重大项目规划审查论证时,应邀请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参加,便于相关通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快3G网络基站环评审批进度,明确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根据移动通信网络点多面广的特点,一方面依法实施移动通信网络建设规划环评,另一方面要简化具体基站的建设环评审批手续,缩短环评时间,加快审批进度,鼓励共建共享项目集中打包申报环评。三是进一步加大支持3G网络建设的保障工作力度。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符合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条件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依法尽快办理用地手续;各级电网企业要切实保障电力供应;各级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旅游、法制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协力支持3G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地方政府要明确具体牵头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当地3G网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带头并发动群众团体、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开放楼宇资源,提供站址,支持3G网络建设。四是继续落实和完善支持3G发展的优惠政策,要从科技、财税等方面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五是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把保护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加大集中整治危害通信网络建设和安全运行违法行为力度,确保全省通信网络安全畅通;无线电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干扰移动通信无线电频率行为;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保护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电磁辐射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六是充分发挥电信企业在3G网络建设和业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要求各企业在加快3G网络建设和覆盖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网络优化,改善网络性能,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要统筹协调3G与2G以及未来网络演进关系,保障网络平滑升级;要坚持网络建设必须共建共享的原则,做到能共建共享的一律共建共享,特别是铁路、地铁、高速公路沿线、机尝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大型场馆等重点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共建共享程序,不得与场所建设或管理单位、租用设施单位签订排他性进入协议。《通知》还要求省通信管理局要研究制定省内共建共享目标考核和有关奖惩办法,利用相关管理手段,切实加强监督考核,推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的落实。
《通知》的出台,对于推动浙江省3G网络建设,强化电信行业监管工作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